4月24日下午,我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会议,就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有关内容开展学习研讨。校党委书记李湖主持会议,省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一级主任科员孟文康、全体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政办、纪检办、组织部、人事处、招生工作管理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学习会以领学研讨的方式进行,围绕琼纪﹝2019﹞16号文件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内容进行,与会人员认真思考并畅谈了自己的理解和认识。
孟文康同志表示这次关于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学习研讨很有意义,并强调要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抓好琼纪﹝2019﹞16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对责任内容、责任主体和责任的落实要有清晰认识。同时提出要做好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纪检监察机构要明确自身定位,要清晰认识主职主业,推动“三转”,要加强对高校党委的监督责任;学校党委也要给予支持,人员机构配全配齐,主动接受纪委监督。
李湖书记表示这次关学习研讨很有意义也很有收获,今后要进一步明确党委和纪委的责任,要严而更严、实而更实也落实责任。李湖书记强调,学校党政办公室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要协调党委作好从严治党相关工作,把执行要求落到实处。要把学习法规制度列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内容中,推动党内学法常态化制度化。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要强化监督意识,一方面要监督其他人,另一方面要主动接受监督,展现责任担当。
(文、图/谢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