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多途径、多元化开展幼儿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切实落实幼儿保教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海南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将在国庆后周末开始举办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培训班
1、培训对象:
(1)具有高中(中专)文化程度、有志于从事幼儿园教育工作者。
(2)不具备幼师专业合格学历的现任或拟任幼儿园教师(含师范类和非师范毕业生)。
2、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课程:针对《纲要》要求,全面学习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理论知识和技能,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生理健康与卫生》、《艺术领域教学法》、《社会领域教学法》、《健康领域教学法》、《科学领域教学法》、《语言领域教学法》、《幼儿文学》等课程。
3、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学习和在岗自学实践、相互交流等方式培训。
4、培训地点:远程中心一¥
5、考核、发证要求
学员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由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验印,海南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颁发《海南省幼儿园教师专业培训合格证》。
6、收费及食宿安排
参加培训的学员ÿ人收培训费1200元,食宿自理。
二、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
1、培训对象
尚δ取得《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现任或拟任幼儿园正、副园长(含各级各类幼儿园)以及需要学习的幼教专干等。
2、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课程内容的设计主要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λ要求(试行)》及《关于开展幼儿园园长岗λ培训工作的意见》,根据文件中对幼儿园园长岗λ要求的规定,设计了职业情意与政策水平、幼儿园教育与管理基础理论、幼儿园管理实践能力三大模块的课程。
3、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讲座、在岗研修、撰写专题论文等培训形式。
4、培训地点:府城校区远程教育中心二¥
5、考核、发证要求
凡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坚持参加各阶段的面授、自学和在岗研修活动。在集中面授期间要认真听课,做好笔记,不得缺勤;在岗自学期间必须按照任课教师的安排,完成指定书目的阅读,做好读书笔记,完成作业、论文,并做好考试科目的复习准备,认真参加考试。学习结束后,通过考核,成绩合格者由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验印,海南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核发《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6、收费及食宿安排
参加培训的学员ÿ人收培训费2300元,食宿自理。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7日—10月18日(周六、周日)两天。
2、报名地点: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府城校区电教中心二¥财务处。(请持银联卡刷卡报名,不收现金)
3、本次举办的培训班计划招收幼儿园教师200人、园长200人。先到先报,报满为止。
五、培训时间:2015年10月24日起利用双休日进行培训,(10月24日上午八点到府城校区报到并领取相关资料)
六、联系电话:0898—65894455
0898—65897268
海南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