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多途径、多元化开展幼儿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尽快为发展学前教育提供合格、优质师资,切实加强园长、幼师持证上岗制度。海南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将在周末举办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有志于从事幼儿园教育工作者。
2、不具备幼师专业合格学历的现任或拟任幼儿园教师(含师范类和非师范毕业生)。
二、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课程:针对《纲要》要求,全面学习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理论知识和技能知识,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生理健康与卫生》、《艺术领域教学法》、《社会领域教学法》、《健康领域教学法》、《科学领域教学法》、《语言领域教学法》、《幼儿文学》等课程。
三、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学习和在岗自学实践、相互交流等方式培训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3年6月15日-
培训地点:府城校区体艺馆
五、考核、发证要求
学员经培训、考核,成绩合格者,由海南省教育厅验印,海南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颁发《海南省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培训合格证》。
六、收费及食宿安排
参加培训的学员ÿ人收培训费1200元(刷卡报名,不收现金),食宿自理。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府城校区电教中心二¥财务处。(琼山区府城镇中山·8号)
3、因场地有限,本次培训班计划招收幼儿园教师200人,先到先报,报满为止。
4、联系电话:0898—65894455
海南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