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多途径、多元化开展幼儿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尽快为发展学前教育提供合格、优质师资,切实加强教师持证上岗制度。海南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将举办幼儿园教师专业知识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有志于从事幼教工作者。
2、不具备幼师专业合格学历的现任幼儿园教师(含师范类和非师范毕业生)。
二、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课程:针对纲要要求,全面学习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理论知识和技能知识,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生理健康与卫生》、《艺术领域教学法》、《社会领域教学法》、《健康领域教学法》、《科学领域教学法》、《语言领域教学法》、《幼儿文学》等课程。
三、培训形式
采取周末集中学习和在岗自学实践、学员交流等方式培训
四、报名、培训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中山·8号,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处。(电教中心¥二¥)
3、培训时间安排:
培训地点: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府城校区体艺馆
五、考核、发证要求
学员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由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验印,海南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颁发《海南省幼儿园教师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证》。并按规定计继续教育6个学分。
六、收费标准
参加培训的学员ÿ人收培训费1200元,食宿自理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