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琼财教[2008]1421号文件精神,现将推荐并报送2008年度国家奖学金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
下达我校2008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为9名,奖励标准为ÿ人ÿ年8000元。
(二)各系推荐名额
中文系 3 名 数理系 3名 美术系 2名 音乐系 2名
英语系 2名 学前系 2名 现代教育技术系 2 名
社科部 1 名 体育系 1 名
二、评选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δ受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特别优异,2006——2007学年度获校一、二等奖学金。2007——2008学年度学习成绩本专业年级排名第一、二名,学习成绩达到校内一、二等奖学金评选标准。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获国家、省级比赛或校内各项比赛三等奖以上或社会实践类二等奖以上者;获
优秀学生干部或其它先进个人称号者优先考虑。
(三)国家奖学金的否定条件
1、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者;
2、δ经学校批准在校外租房者,或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者;
3、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水电费等者;
4、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三、评审要求
1、在评选前要做好广泛的政策宣传,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在学校下达的名额内组织等额评选。
2、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严禁各种不正之风。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2008年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贫困大学生的办法另行通知。)
四、推荐办法
1、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所在系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同时提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情况说明书(学习、纪律、文体等方面表现)、一份个人成绩单和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2、各系根据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初评,推荐本系最优秀的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并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学生管理部进行审核,学生管理部根据各系报送推荐名单及材料进行认定,确定拟定人选。
3、将确定拟定人选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
5、将确定拟定人选上报省教育厅。
五、时间安排及上报材料要求
1、时间安排
(1)2007年10月22——23日,宣传动员,学生本人申请;
(2)2007年10月24——26日,各系民主评议、审核,并于
(3)
(4)2008年10月28——30日在校园网公示;
(5)2008年10月30日报校领导审批后,将相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2、 上报材料及要求
上交材料为《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2)、推荐人选个人情况说明书(学习、纪律、文体等方面表现)、成绩单和推荐人选大专期间获奖证书原件。
附件:1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级 (专业) 推 荐 意 见 推荐人: 行政职务: 年 月 日 院 (系) 意 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学 校 意 见 (公 章) 年 月 日
经评审,并在_________________范Χ内公示 天,无异议,现报请同意该同学获得 学年度国家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