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海南钢铁公司教育处,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学校:
《海南省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实施。
《海南省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全面总结了我省各级各类教育“十五”期间的发展状况和取得的显著成绩,分析了“十一五”期间我省教育事业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确定了海南省“十一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并结合我省省情,制定了增强我省教育发展活力的主要对策和措施。请你们在组织实施中,解放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规划,开拓创新,为加快我省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实现海南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七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教育 事业 发展 规划 通知
抄送:教育部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教科文卫工委、省政协教科文卫工委、省发展改革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校对:范 敏 打印:蔡秋梅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