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预告

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规划调整工作的通知(琼台科研〔2024〕92号)

来源:宣传统战部  时间:2024-10-19  浏览:

各二级学院:

2022年12月,省学位委员会印发了《海南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规划(2021—2026年)》(琼学位〔2022〕7号,以下简称《建设规划》),并据此开展了2024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为做好下一轮(2026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海南省将在2024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基础上,对《建设规划》进行适当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精神,适应国家战略和海南自贸港建设需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附1),《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附件2),《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附件3),《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2022年)》,结合学校实际和“十五”发展规划,坚持错位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规划相应学科调整工作。要按照“急需、特色、前沿、冷门”的要求,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拟新增学位点不宜贪多求全,要充分考虑学校各方面支撑条件,做到量力而行,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

二、请各拟申报学位点的二级学院于2024年10月23日前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规划调整汇总表》(附件4)、《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立项简况表》(附件5)、《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立项简况表》(附件6)一式6份纸质版至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稿至指定邮箱。

三、我校将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拟调整立项建设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审议、表决,审议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后(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省学位委员会;省学位委员会将组织专家组根据申报调整材料,结合申请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审核、遴选,并经公示后确定调整立项建设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

四、联系人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15008097021

邮箱:keyan@mail.qtnu.edu.cn




附件:

1.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

2.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

3.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4.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规划调整汇总表

5.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立项简况表

6.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立项简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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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