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
2007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了保证假日期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确保学生过上一个安全、快乐、健康的节日,现将中秋节和国庆长假期间有关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各系、各班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学生安全及管理工作,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及教育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危害学生安全的重大伤害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安全。
2、学生国庆长假期间离校外出,应到辅导员、班主任处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对家庭未在本省的学生,国庆期间离开学校,各系部、各班要掌握其去向、对其乘坐交通工具、联系方式逐一进行登记。对假期留校的学生,各系各班要加强管理,要坚持每晚宿舍查铺制度,及时了解学生的去向。
3、各系部要切实关心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实际情况,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了解、关心学生,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准确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采取措施,让学生过好节。要特别做好特困生、思想有障碍的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克服困难,顺利成才。
4、严禁擅自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对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游乐而出现安全事故者,学校要严肃追究责任并作出处理。需集体外出者,需提出申请(申请书的内容包括:出行及返回具体时间、具体路线、租用哪个公司车辆、安全措施等),辅导员或班主任做出书面意见,所在系部主管学生领导审核,最后由报学生管理部审批;另外,活动中必须有一名教师负责跟班落实安全措施,谁组织、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5、学生离校外出,要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防止不法分子盗窃财物,防止有人利用大学生单纯善良的特点进行欺骗等侵害人身及财物安全事件的发生;不要把自己身份证号码、家庭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轻易告诉陌生人;不要轻易相信上门推销的旅游项目,以免上当受骗。
6、学生离校、返校途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非法营运、超载或有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外出旅游或访友,注意旅游安全和餐饮卫生。不到危险区域游玩,严禁到户外水域游泳。
7、严禁任何集体或个人组织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学生在假期中自觉遵纪守法,不参与传销和封建迷信等活动。
8、学生应合理利用网络,不沉迷于游戏,不传播和下载带有反动、影响社会安定团结或不健康的信息,慎重与网友会面交流联系。
9、假期留校学生,应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严格遵守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加强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的意识;严禁使用电热杯、热得快等违章电器,更不得在宿舍私接电源、私拉电线;严禁在宿舍内做饭,更不得存储煤气、酒精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排除安全隐患;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学生在离开宿舍前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杜绝安全隐患。
10、各系要加强学生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所有学生工作者必须保持信息联系的畅通。
11、各系、各班要在长假前利用班会、集体活动等形式,对学生普遍开展一次以预防交通、火灾、食物中毒、溺水等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同时对学生教室、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杜绝各种安全隐患。
12、10月7日晚、10月8日上午,各系各班要检查学生返校及上课情况,清点学生人数,对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与其取得联系并了解其未返校的原因。各系要将检查结果于10月8日上午抄送院学生管理部,府城校区送交关团老师处,桂林洋校区送交冯华、周蔚娟老师处,。
特此通知
学生管理部
200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