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初中毕业生:
根据《2009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我校中招的美术、音乐、体育专业学生,须经学校进行专业术科测试,按1:3的比例确定入Χ名单报省中招办备案。然后,按考生参加省中招统一的文化考试分数由高到低出档¼取。我校已于4月29-30日进行的音乐、美术、体育等专业术科测试,但是,音乐、美术两专业参加面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均不达到比例要求。因此,经海南省中招办批准,我校决定于7月10-11日再次对音乐、美术两专业进行专业术科测试。具体事项是:
一、考试的报名:报名时间6月29日--7月5日,报名地点是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府城校区电教中心¥二¥招生办室 。考生报名时须携带如下证件:毕业证(或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或学生证)、免冠1寸相片近照三张。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时间考试时间初定在7月10日、11日,具体考试日期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考试地点是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府城校区,具体地址:海囗市府城镇中山·8号。
三、面试内容及方法:详见附件“2009年中招五年制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术科考试方案”。
四、其他:考生当天报名、考试,报名时须携带如下证件:毕业证(或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或学生证)、免冠1寸相片近照三张。考试时个人自备用具详见专业术科考试方案要求。
五、联系电话:65731018、65897455 ,联系人:蔡老师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09年中招五年制音乐教育、美术教育
专业术科考试方案
经海南省教育厅批准, 2009年我校在省内计划招收五年制音乐教育专业、美术教育专业、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各40名。为保证生源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进行专业术科考试,考试成绩按招生计划的1:3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专业术科考试合格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后通知考生,并于5月26日前报省中招办备案。我校将在专业术科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中考文化分数择优¼取。各专业术科考试实施细则如下:
一、音乐教育的专业术科考试
(一)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包括声乐、舞蹈、器乐、视唱、听音等):
1、声乐测试:
(1)演唱一首自选声乐作品(中外不限,考生可清唱或自备音乐)。
(2)具有一定的歌唱表演能力,吐词咬字要清晰。
(3)节奏、音准把握好。
2、舞蹈测试:
(1)舞蹈片断表演(音乐自备)。
(2)进行即兴动作模仿。
3、器乐测试:
(1)能用乐器演奏一首曲目(曲目自定、乐器自备[除钢琴外])。
(2)弹奏乐曲要流畅、完整。
4、视唱(听音)测试:
(1)能用简谱进行简单视唱。
(2)听音模唱。
(二)评分标准
1、声乐专业方向:满分为100分。①声乐演唱(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55分;②器乐演奏10分;③练耳类模唱20分;④舞蹈表演(自由展示)10分;⑤专业加试5分。
2、舞蹈专业方向:满分为100分。①舞蹈表演55分(1、基本功测试A.柔韧 B.旋转 C.弹跳 D.技巧展示;2、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②器乐演奏10分;③练耳类模唱20分;④声乐演唱(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10分;⑤专业加试5分。
3、器乐专业方向:满分为100分。①器乐演奏55分;②舞蹈表演(自由展示)10分;③练耳类模唱20分;④声乐演唱(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10分;⑤专业加试5分。
二、美术教育的专业术科考试
(一)测试内容
(1):专业
素描:三至五件物体写生 时间:三小时
色彩:三至五件物体写生 时间:二个半小时
(2):色ä、色弱检查
考生报名时先进行色ä色弱检查,凡有色ä色弱者,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不予报名。
(二)评分标准
考试科目均以百分制打分,素描满50分,色彩满50分,两科合计专业总分。自高至低排列,分数完全相同的按单科突出的优先。
评分依据:素描构图均称10分,造型准确10分,结构准确10分,调子统一10分,技法运用恰当10分。色彩构图准确10分,造型准确10分,有色调统一10分,技法运用恰当10分,色彩感觉10分。
(三)作画工具准备:
面试时考生须自己准备画板、画笔、颜色、盛水器具等。考试用纸由考务处统一发盖有印章的作画试卷,考生不得自带作画用纸。
(四)考试时间:
素描:上午8:30-11:30
色彩:下午2:30-5:00
(五)测试要求:
(1)、考生凭专业测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2)、考生进入试室时应按准考证编号与试室座λ编号对号入座;
(3)、考生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考试规定,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替考、不得交头接耳、不得模仿别人作品等。
(4)、考生作画时要求在盖有印章的背面作画,不得在画面上作任何标记,Υ反者视作Υ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