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勤处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学生宿舍管理人员(用工性质:临时聘用工)。经面试合格¼用后,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1200元。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留用后,按校内临时聘用工的待遇给予相应的月工资(其中:1.聘用期工资标准1500元/人、月,高温津贴60元/人、月(4-10月);2.学校负责购买五险一金)。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在2014年6月11日前持个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半身彩照2张到我校人事处报名参加面试。
具体条件为: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热爱服务事业;
2、吃苦耐劳,工作踏实认真,服从领导;
3、身体健康,体力充沛,年龄在18—45周岁以内,能胜任岗λ工作要求。
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0898—65900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