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多途径、多元化开展幼儿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尽快为发展学前教育提供合格、优质师资,切实加强幼师持证上岗制度。海南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将在暑假举办幼儿园教师专业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具有高中(中专)文化程度、有志于从事幼儿园教育工作者。
2.不具备幼师专业合格学历的现任或拟任幼儿园教师(含师范类和非师范毕业生)。
二、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课程:针对《纲要》要求,全面学习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理论知识和技能知识,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生理健康与卫生》、《艺术领域教学法》、《社会领域教学法》、《健康领域教学法》、《科学领域教学法》、《语言领域教学法》、《幼儿文学》等课程。
三、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学习和在岗自学实践、相互交流等方式培训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7月11日-7月28日
7月11日上午8:00—8:30到琼台师专府城校区科艺¥一¥报到,凭发票领取教材。
培训地点:府城校区科艺¥104教室
五、考核、发证要求
学员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海南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验印,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颁发《海南省幼儿园教师专业培训合格证》。
六、收费及食宿安排
参加培训的学员ÿ人收培训费1200元(凭银联卡刷卡报名,不收现金),食宿自理。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4日—15日
2.报名地点:琼台师范学校府城校区电教中心二¥财务处。(琼山区府城镇中山·8号)
3.本次举办的培训班计划招收幼儿园教师200人先到先报,报满为止。
4.联系电话:0898—65894455 (培训科)
海南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