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海南省教育厅OA来文通知开展第九批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结项及逾期未结项课题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结项、清理范围
2020年以来获得立项且达到结项要求的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均可申请结项。2020年立项且尚未结项的课题属于本次清理范围,逾期未提交和评审未通过的课题将作撤项或中止项目处理。
二、结项要求
参照《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琼社科〔2014〕58号)、《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实施细则》(琼社科〔2016〕8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需提交的成果材料
(一)著作:装印规范、工整的书稿及《成果简介》一式3份。
(二)系列论文:论文发表的刊物原件各1份,成果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及《成果简介》各一式3份。
(三)研究报告: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课题,需提交2万字左右的总报告和5000字左右的对策建议各1份。可以先提交对策建议报告编发《社科成果参阅件》或《智库专报》,再提出结项申请,验收通过即颁发《结项证书》;也可以同时提交总报告和对策建议报告验收结项,但《结项证书》须待编发《社科成果参阅件》或《智库专报》后颁发。提交装印规范、工整的成果文本及《成果简介》各一式5份。研究报告需要同时提交查重报告,查重率不得高于25%(含25%)。
(四)课题研究成果,如有省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相关实际工作部门使用采纳或送交相关部门领导批阅,还须附送领导批示、批阅或采纳证明复印件(一式3份)。
四、结项程序
(一)课题负责人填写《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结项审批表》(见附件,下称《结项审批表》),连同最终成果及《成果简介》等相关材料报送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二)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课题负责人提交的成果材料进行审查,若成果材料真实且符合规范要求,则在课题《结项审批表》上签署明确、负责的意见,并将所有材料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
(三)省社科联社科规划办、省教育厅思政处对申请结项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不予受理;初审合格,予以受理并组织鉴定。
(四)省社科联社科规划办、省教育厅思政处组织鉴定后,汇总鉴定意见和结论,并根据专家的鉴定意见和鉴定分数,综合确定成果的鉴定等级,做好结项工作。
五、提交说明
申请材料请于2024年7月12日前报送至科研处(地址:行政楼505办公室;联系人:宋志帆;联系电话:65735009),并同时将《结项审批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eyan@mail.qtnu.edu.cn。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将不再受理。
附件: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结项审批表
科研处
2024年7月5日
附件
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
结项审批表
项 目 编 号
学 科 分 类
课 题 名 称
成 果 形 式
原计划完成时间
申请结项时间
课 题 负 责 人
所 在 单 位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海南省教育厅
2024年7月印
填表说明
提示:填表前请认真阅读《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琼社科〔2014〕58号),并按该《办法》的规定办理结项。
1.本表填写1份即可。办理结项后,由省社科联社科规划办存档,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若需要可复印。
2.请按照表内栏目和有关规定填写,简明扼要。所填栏目不够用时可加附页。
3.课题“主要参加人”按成果的实际署名及其顺序填写。
4.课题负责人将此表连同最终成果及相关材料一并送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
5.《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最终成果鉴定表》为活页,由省社科联社科规划办、教育厅思政处直接发给鉴定专家。
一、课题负责人及课题主要参加人简况
课 题 负 责 人 | 姓 名 |
| 性别 |
| 民 族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 |
| 行政职务 |
| 专业职务 |
|
研究专长 |
| 学 历 |
| 学 位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办电: 宅电: 手机: | E-mail |
|
课 题 主 要 参加人 | 姓 名 | 单 位 | 专业职务 | 承担任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课题主要参加人按成果的实际署名及其顺序填写。
二、总结报告
主要内容提示:预期计划执行情况;成果内容以及研究方法和突出特色、主要建树及创新;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不足之处(含尚需深入研究的问题)。
课题负责人:
年 月 日 |
三、阶段性成果一览表
四、经费决算表
批准经费 | 万元 | 实拨经费 | 万元 |
课题经费 (不含鉴定费)支出情况 |
|
单位财务 部门意见 |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五、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材料是否规范和符合要求,是否同意(报送)办理结项。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六、专家鉴定意见
本栏不填内容,只附《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最终成果鉴定表》。 |
七、海南省社科联及省教育厅审核审批意见
省社科规划办 及省教育厅思政处审核意见 |
根据专家鉴定意见,提出成果鉴定等级,并说明是否同意该课题结项。
公章 负责人: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省社科联省教育厅审 批意见 |
公章 负责人: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